双方如果都不要孩子的抚养权,是有违法律的。 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八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所以,夫妻离婚时都不要孩子,不仅有背社会主义道德,更为我国法律所不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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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子女不参与财产分割,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夫妻双方有权协商如何分割,其他任何人都无权参与分割。但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把财产赠与孩子,这属于赠与而不是孩子参与财
夫妻离婚后,孩子归一方抚养。经过一段时间,一方或双方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双方都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孩子的父母双方可协商,达成协议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一方想变更孩子的
离婚未取得孩子抚养权的处理办法如下: 1、应当坚决要求行使探视权,且必须与孩子保持不间断的亲密接触。 2、如果对方阻碍探视权的行使,那么就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