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能。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的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统称之为“电子数据”。电子数据,属于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范畴。但是这种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在法庭上使用还应当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明确微信记录中的当事人就是案件的当事人。 2确保微信聊天记录的完整性。微信的聊天记录如果不完整,那么很可能会让人断章取义,也容易让对方当事人否认其真实性和关联性,从而导致该聊天记录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QQ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属于证据类型的一种。但前提必须满足诉讼证据的“三性”:客观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QQ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属于证据类型的一种。但前提必须满足诉讼证据的“三性”:客观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公安查微信,如果涉及到案情,必须要立案之后,才可以查微信的聊天记录。公安部门是有权力查的。 个人没有触犯任何法律,任何人查微信记录都会涉嫌侵害他人隐私,公安机关只有依法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