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一个关于小女孩在幼儿园里受伤了应该由谁承担费用的事情需要讨教一下民事律师,请抽时间帮忙解答一下,谢谢律师!我家小女孩不满8周岁,年前的时候在幼儿园里上户外课,因为弹珠掉入下水道,拾的时候造成脚趾受伤了,送到三级乙等医院医治,住院13天,诊疗费等费用20939元,律师我咨询一下,不满8周岁的小女孩在幼儿园里受伤了能否申请幼儿园承担费用?
律师解答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