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监狱正式服刑的所有犯人每月有2次打亲情电话的机会,每次不超过10分钟。 《监狱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如果连续给他人打电话,打扰他认正常生活安宁的,则属于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若情节严重的,则会受到治安处罚。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
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记2分,罚款2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三)项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在看守所期间不可以打电话,根据法律规定,看守所在押人犯不可以与外界通电话,经过批准可以同近亲属通信会见。 根据《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人犯与其居住在境内的近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