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男女平等,继承人分为第一顺序别分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不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则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同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平均分割,当然对于生活困难的继承人在分割遗产时可以适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适当多分。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产假期间遇到法定节假日不另行计算。 法定节假日计算在产假内。 我们国家关于产假的规定,最早见于195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女工人与女职员生育,产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后个人财产。所谓婚后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后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其它夫妻个人的特有财产。具体的情形有: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
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的财产包括: 1、夫妻共有财产属于死者配偶一方的财产以及家庭共有财产中属于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 2、人身权不可继承。 3、抚恤金、生活补助费。 4、自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