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行政处罚主体的规定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条规定行政处罚的对象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0条的规定,“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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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呀,要学习法规,所以我想咨询一下,请问若是因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被逮,怎么办?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以上咨询情节均为普及法律知识所虚构,如有违法违规、侵权、不实等内
本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 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
路政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时效是自相关部门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十五日,即视为送达。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