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裁定的管辖,是指减刑案件应由哪一级人民法院受理的规定。依据刑法的规定,减刑案件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被判处有期徒刑和被减刑为有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由监狱提出建议,提请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裁定。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的减刑,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由监狱提出建议;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审核同意后,提请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裁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九条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自诉案件并不是只能由基层法院管辖的,中级人民法院以及高级人民法院同样会管辖一部分特殊的和严重的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
一、被判有期徒刑5年的,不符合缓刑的法定条件,因此不会被判缓刑。根据《刑法》规定,缓刑的适用条件是: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
不交罚款会影响减刑的适用,但如果确实无能力缴纳罚金的,对于减刑不会产生影响。如果有能力而拒不缴纳罚金,可以认定为没有悔过表现,可以判处不准减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