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是可以变更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同时,该法第十七条还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首先,是离婚诉讼费用,包括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费等。其中案件受理费是起诉立案时须缴纳的。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双方可以协商,可依据当年平均收入来确定。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
起诉离婚时,需要的材料有: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离婚起诉状; 3.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即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