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的级别管辖的范围有哪些?

2023-03-0364 人看过

1、基层人民法院 《刑事诉讼法》第19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2、中级人民法院 第20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1)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 第21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4、最高人民法院 第22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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