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抵押登记办理程序如下: 1.申请办理抵押登记。 2.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给该申请编号并给回执,回执注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编号。 3.登记审核与登记登记机关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核。 4.核准抵押登记的,在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 5.收费发证。 6.按规定建立土地和房地产登记的档案。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的规定,结婚登记要有以下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
1、现房抵押需要的材料有: (1)房地产抵押合同(夫妻双方到场签字); (2)房屋所有权证; (3)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4)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房产评估报告》; (5)银行借款合同; (6)夫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