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公司的成立是以公司在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后取得营业执照为标志,由此,使得很多人认为,公司的终止也是以公司丧失营业执照为标志。其实,该认识显然有所偏颇。吊销执照,是指工商局强行终止公司经营权利的行为,标志该公司由于违法而被强制剥夺经营资格,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完毕后办理注销登记,在吊销后注销前,公司依然存在,承担相应的债权债务,不过不得开展经营业务,只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清算、诉讼活动,直到注销为止。换言之,吊销营业执照是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根据行政法规对违法的企业法人做出的一种行政处罚措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公司可以结合自己的经营情况暂停经营的。但公司停业并不等于公司注销,故公司停业并不影响其法人主体资格的存续,故股东、公司仍应按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对于股东,其应按公司章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高级管理人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