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拆迁安置房获得了房产证,并且没有规定限制对外出售,或者限制转让的期限已满,这样的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没什么区别,这样的安置房可以买卖。 现今市面上挂牌的拆迁安置房往往没有取得产证,或者是刚刚取得产证不符合政策规定,无法买卖。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安置房过户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 3.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 4.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 5.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
如果车辆在办理过户手续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或者车辆买方已经付款后没有办理过户,买卖双方的责任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 (1)如果买卖车辆的双方已签订车辆转让合同,但车辆仍未交
1.检查证件是否齐全。检查房屋的产权证和土地证,看两证是否齐全,要看清楚产权证是否被抵押和土地证上的土地使用年限的记载,注意房屋是否被卖房人出租。 2.检查房屋本身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