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第二次起诉不一定会判决离婚。没有法律规定第二次起诉离婚必须判离,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我国的婚姻自由,当然也包括离婚自由,可以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没有限制,但法院要根据相关情况进行判决,不一定会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所需资料: (1)起诉状; (2)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 (3)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
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由于其发生在诉讼过程中,所以也叫诉讼内调解。 诉讼内调解是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经法院审核后,并签字或盖章后,与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