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认购书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需要注意开发商的信息是否准确; (2)有没有“预售/销售许可证”的证书编码; (3)房屋基本信息包括楼层、朝向、户型、房价等要约定清楚; (4)定金缴纳的时间、金额及违约处理办法要与开发商进行约定; (5)还要注意将开发商对你的承诺写进认购书中。
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