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监视居住的期限是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立即解除监视居住。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解除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我这阵子复习考试,遇到一个例题不太明白,想请教一下。假如系出入境管理处受理科民警,后因犯了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被刑事拘留在黄渠看守所,但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监视居住是否可以判缓刑要看具体罪名、情节,监视居住只是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一种,此时刑事案件尚未经过人民法院的审理,因而也不清楚最终是判缓刑还是判实刑。至于监视居住后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