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2、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 3、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到民政局办理离婚,也称为协议离婚,是男女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方式。办理协议离婚,双方应携带如下材料: 1.各自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2.《结婚证》; 3.双方无异议的《离婚协议
需要下列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本。 3、房屋所有权证。 4、原购房发票、原购房合同。 5、如果有共有人的需要共有产权人声明。 6、如果结婚了的需要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个人办理护照需要的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第四条: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由本人向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