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哥是福建人防办人防工程质检站的队长,前不久,他负责对一个新建大楼的人防工程进行检查时,发现并提出了人防门需要封堵等存在的需要整改问题,并当场命令产权人进行改正,但是产权人以整改耗费人力物力较大等理由,请求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并留下了预付费卡大约4万元,他收到后,就不再检查了,让这个存在需要整改问题的人防工程顺利的通过了验收。2023年2月25日当地的监察部门就发现了这个事情,并将他带走了,现在也联系不上,我很担忧,请律师帮忙回答一下,我们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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