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移送审查起诉时公安机关应通知人民检察院、犯罪嫌疑人及辩护人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
检察院批捕后又退回公安局就是因为证据不足,需要重新侦察补充证据材料后再提交检察院受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
非法集资可以打110报案,也可以直接到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报案。如果有证据的将自己掌握的证据提供给公安机关即可。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110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