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相关判决书在网上公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下列裁判文书应当在互联网公布: (一)刑事、民事、行政判决书; (二)刑事、民事、行政、执行裁定书; (三)支付令; (四)刑事、民事、行政、执行驳回申诉通知书; (五)国家赔偿决定书; (六)强制医疗决定书或者驳回强制医疗申请的决定书; (七)刑罚执行与变更决定书; (八)对妨害诉讼行为、执行行为作出的拘留、罚款决定书,提前解除拘留决定书,因对不服拘留、罚款等制裁决定申请复议而作出的复议决定书; (九)行政调解书、民事公益诉讼调解书; (十)其他有中止、终结诉讼程序作用或者对当事人实体权益有影响、对当事人程序权益有重大影响的裁判文书。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请问如若因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被抓,咋办?他要是供出同案犯能少判点么? (注:以上咨询情节均为普及法律知识所虚构,如有违法违规、侵权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
1.政府信息公开具有行政性。政府信息具有行政性,政府信息公开同样具有行政性。 2.政府信息公开具有权利性。信息公开是以公民获得政府信息的权利为基础的,而不是以行政权力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