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诉即自诉人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自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由公安机关执行拘捕行动。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如果人民法院认为犯罪嫌疑人需要逮捕的,可以决定逮捕,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自诉案件立案的条件: 1、自诉人符合自诉的主体条件; 2、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 3、案件属于法定的自诉案件的范围; 4、被害人有能够证明被告人犯有被指控的犯罪事实
自诉案件并不是只能由基层法院管辖的,中级人民法院以及高级人民法院同样会管辖一部分特殊的和严重的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