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规定,未成年强奸未成年女性有两种情况: 1、不满14周岁的男性强奸未成年女性的,不负刑事责任。 2、已满14周岁的未成年男性强奸未成年女性的,构成强奸罪,应负刑事责任。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应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我堂哥两天前在西城酒店,强迫女方口交,对方不配合,仍旧发生了关系,受害人打电话报警了,分局把堂哥抓进去了,关押在看守所。这样是强奸罪还是强制猥亵罪?请问您强奸罪可否保释?
律师你好啊,我亲属是按摩师傅,前两天下午,在丰台的店里,被一个女客户引诱,发生了关系,就因女客户要9306,我亲属不同意,发生争吵,然后女客户打警察电话找警察了,分局把我亲属刑拘了,人在
强奸、抢劫同时实施两种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按强奸罪、抢劫罪数罪并罚。也就是说,对这两个罪名分别量刑,在其中一个重的量刑与两罪名总刑期之间选择一个实际执行处罚的刑期。 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