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征地果树赔偿标准的问题,国家征用土地的果树赔偿标准,每亩最多不超过8万元(含8万)。 鲜果类果树(如苹果,桃,李,杏树等)树龄小于2年的,每株补偿30元; 树龄2年以上(含2年),每株补偿60元; 树龄3-6年以内(含6年)每株280元; 树龄6年-40年以内(含40年)450元/株; 树龄在40年以上的350元/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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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
广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
相关法律规定,支付的征地补偿安置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的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