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啊,有个大事情想询问您。2017年9月到2019年6月,赵某某是A公司负责人。2017年9月,赵某某要求业务主管人员张某以A公司的名义,借着与B公司、C公司、D公司签订了非真实的买卖合约协议,虚开专票的方式,在兴业银行东营分行骗开信用证11笔,开证金额31100万元,案发时已结算所有的款项。想问这种情况受案标准?能把人捞出来么?
(注:以上咨询情节均为普及法律知识所虚构,如有违法违规、侵权、不实等内容请及时联系客服电话4006064626处理)
律师解答
你好,要看案情和你好,依据刑事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若赵某某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可以取保候审 。如果要求了解更多内容,可打电话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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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有关部门许可成立做抵押业务的企业,构成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吗?
你好,我在学习司考专业知识,想咨询一下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假如某人于2019年6月6日在宝鸡市金台区成立“××公司”,主要做负债业务。营业期间,其他的人与该企业主管人员签合同
律师您好啊,我大哥在日照,2019年想拿家里存款做生意,但忧虑夫人不允许,就在百度上委托他人伪造了1张作价18万元的存单放在家,自己拿着夫人在民生银行的人民币18万元存单及其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