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进行经济性裁员,对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劳动者应当优先留用,如果对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劳动者裁员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如果缴纳了失业保险的,可凭用人单位的裁员证明,到社保部门办理失业登记,按照有关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也是根据缴费年限的长短来领取,最长的不超过24个月。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如果只有公司持有一份劳动合同,是不成立、不合法的。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
单位欠薪劳动者能够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能够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
1、签订合同后,一方违约的,守约方可以要求其退还合同款。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