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后全款买房写一方名字不一定属于共同财产。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产权只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指定为自己子女所有的,可认定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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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为买房假离婚的行为依法有效,但是夫妻二人不可以申请确认离婚协议无效。 2、因为法律并不区分夫妻真假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的,度过离婚冷静期,拿
婚前认缴婚姻关系存续期实际缴纳了3049449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么?
我配偶诉讼离婚,成立了一个公司,我配偶婚前认缴9823608,婚姻关系存续期实际缴纳了3049449,想知道婚姻关系存续期实际缴纳的3049449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么?我不是股东,西城法院会答应
前几日我收到海淀法院的书面通知,告诉我现在已被告了,我弟诉讼的,说我们家妈妈与其是借名买房,写的妈妈姓名的房实际是弟的,由此我弟主张妈妈的录音录像遗嘱是法律不认可的,我要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