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二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一)一方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 (二)只有一个孩子,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严重遗传性残疾,目前无法治疗或者经治疗仍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或者将严重影响婚配的。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请问一下,想问北京市2021年8月5日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公告》。我俩双方名下均拥有一户住房,在这之后我俩离婚了,住房一人一户,我离婚后再一次和他人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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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利用规划计划政策 规划计划政策主要是在以往政策实施的基础上,一是进一步推进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完善调整;二是持续推进“多规合一”和城市开发边界划定试点探索;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