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对合同解除或债务抵销有异议,但在约定的或法定三个月异议期经过后才提出异议并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在适用该条规定时,提出合同解除或债务抵销的一方当事人必须首先具备法律规定的关于合同解除及债务抵销的条件,即必须具备合同约定解除权或法定解除权,或互负到期债务,且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前提;其次应当以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通知对方当事人。 若具备上述条件,另一方当事人未在合同约定的或法定三个月的异议期内对合同解除或债务抵销提出异议的,则意味着合同解除或债务抵销成立。若一方当事人并不具备解除合同或抵销债权的条件的,则不能适用该条规定。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一、解除合同的条件是双方协商一致或者出现以下情形解除: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我想请教个法律问题,我计划着起诉离婚,我们两个人是2011年领证合法的,前些日子我才发现对方前几年陆续往外划走一大部分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有6886441划走到了英国,有的划走到了香
请问一下,我与我前夫是2020年前在英国离的,离后还剩一套万柳地区的房产没有分割,但我俩常年居住在英国,该案件可不可以在万柳地区诉讼?我想委托一个律师所解决保护我的权益。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