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的劳务工导致其他人损害我应该承担费用吗?

2023-03-2135 人看过

请问一下,去年的时候我盖房,在市场门口聘请了几名劳务工帮助打工,主要是干水泥工,报酬是200元/天,其中一名劳务工在打工进行时,一个物资掉落,导致其他人损害,送到相邻处的三级甲等医院医疗,花了药品费60326元,该名劳务工已经不见了打不通电话,现在受伤的人要求我承担费用,请律师帮忙回答一下,使用的劳务工导致其他人损害我应该承担费用吗?

律师解答

依照你表达的案情情节,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所以你应该承担费用。

律师解答

你作为接受劳务一方,应该承担费用,但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

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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