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云南人,我堂妹今年12岁,前阵子我带着他去亲子农场郊游,该亲子农场是同意对羊驼等食草动物进行投喂的,且亲子农场里也销售投喂用的食物。我堂妹在对羊驼进行投喂的时候,手指被咬且出血了,我立刻找了亲子农场的管理员并送到三级医院治疗,亲子农场的管理员垫付了1000元就走开,但是我堂妹在三级医院已经用了医药费等费用10953元了,咨询一下律师,我是否可以请求亲子农场承担损失?
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八条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你可以请求亲子农场承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