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请问一下,我们是一家快捷宾馆,为了客房保洁的需要,聘请了3名清洁员,口头约定每天工作时间为10-14点,为非全日制用工,报酬每2周结算一次,不上五险。该3名清洁员首肯了并签署非全日制用工协议。几个月前我快捷宾馆因需要重整停止经营了,电话通知清洁员不用上班了。但该3名清洁员向劳动仲裁起诉我快捷宾馆,主张劳动赔偿,请问律师,签署非全日制协议的清洁员需要支付劳动赔偿吗?
律师解答
根据你咨询的案情情节,签署非全日制协议,报酬每2周结算一次,符合非全日制用工特征,无需支付劳动赔偿。
律师解答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无需支付劳动赔偿。律师解答
你好,我们沟通下具体情况律师解答
可以进一步详细陈述案情,如情况紧急的可直接电联咨询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我想咨询个问题,我家人和他的把兄弟一起建了一个施工队,2015年的时候,结识了A某,答应了A某在一块经济林上建房的业务,双方口头约定工程款为18万元。我家人和他的把兄弟做完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