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问,我父亲是江西建筑工程研究院的员工保障部副部长,大概2年前,他们单位负责销售给他物料的销售者,为了继续他们单位提供物料,就约他吃饭,并且在吃饭的时候赠送了现金4万元,他就直接装起来了,然后该销售者得以继续为该单位供应物料。2023年3月17日,当地的监察部门找到他,并把他叫走,说是涉嫌受贿罪,律师请帮忙分析一下,新的刑法对受贿罪是怎么规定的?
(注:以上咨询情节均为普及法律知识所虚构,如有违法违规、侵权、不实等内容请及时联系客服电话4006064626处理)
律师解答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需要先确定当事人的身份是否是工作工作人员,然后才能分析是否构成受贿罪,建议请求律师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