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2条第1款第4项规定。不论你在哪儿,不管是在重庆超速还是在成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2条第1款第4项规定: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扣3分罚款200元;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80%以下扣6分罚款200元,超过规定时速80%以上100%以下罚款500,超过规定时速100%以上罚款1000元,凡超速50%以上的可并处吊销驾照。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2条、第99条第1款第4项规定:在高速公路上,超过限速标明的最高时速50%以下行驶的罚款200元,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70%以下罚款1000元,超过时速70%以上的,罚款1500元。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11月15日宣布,对在高速公路上超速50%以上的车辆,将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所以行车时一定要按规定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在限速为80公里以上100公里以下的道路,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20%的,处15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20%以上不到50%的,处2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不到70%的,处1000元罚款;超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 1、超速50%以上,罚款200-2000元,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驾照; 2、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超速20%以上,罚款200元以下,记12分; 3、在高
机动车超速扣分的标准 1、超速处罚超过规定时速10%以内,不罚款,记3分; 2、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处以50元罚款,记3分; 3、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