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有相关条例规定采购合同要交印花税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贸易等合同,还包括出版单位与发行单位之间订立的图书、报纸、期刊和音像制品的应税凭证,例如订购单、订数单等。按照购销金额万分之三的税率贴花。 购销合同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三,按照购和销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缴纳,现在一般要求按月缴纳。 对于没有签订购销合同却发生购销行为的,也要缴纳购销的印花税。各地规定可能有所不同,我们这儿是这么规定的:外资企业在国外发生购销行为的,购和销按照全额做为计税金额,在境内发生的购销行为,购按60%做为计税金额,销按70%做为计税金额。内资企业发生的购销行为,购按60%做为计税金额,销按70%做为计税金额。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地[1989]34号)第一条“技术转让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和非专利技术转让。为这些不同类
举个例子。比如注册资金1000万,股东在注册公司的时候实际缴纳了注册资金200万,那么就需要缴纳这200万的印花税一共是1000元。剩下的注册资金每当继续缴纳时候都需要根据缴纳
签订购销合同要交印花税。 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的凭证征收,没有列举的凭证不征税。具体征税范围如下: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