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法律行为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优先的原则,父母为子女结婚购房出资,如果对该出资有约定,则依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则推定为赠与。《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父母为双方购置房产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赠与。在此处的“应当认定为”是在父母实际出资时,其具体意思表示不明的情形下,从社会常理出发,推定为赠与。一般在买房时用书面形式约定了父母出资属于借贷的,这种情况下就是属于借贷关系,还需要看的就是在婚前购房还是婚后购房,是明确表示对夫妻双方的借贷还是夫妻一方的借贷。夫妻离婚时在处理这种情况时,分割房产时对借贷也要进行分割。当然在这方面如果您不是很清楚,建议先找个婚姻方面的律师咨询一下,对自己的情况做个了解比较妥当。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一)证明夫妻关系已实际消亡的证据。如夫妻分居或分室居住已达二年,一方外出多年无音信或宣告失踪、死亡,一方不履行抚育、赡养义务,虐待、遗弃等等。 (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
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