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1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法律赋予无过错方的这一权利有利于维护无过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
一、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依据法律规定可以作如下分析:如果父母出资时并未说明是赠与,则因此有借条,所以你们买的房子属于你男方借钱购买的,虽然你不知情,但该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