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啊,2013年,我于XX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为外甥投了人寿保险。我是孤寡老人,无孩子。投保时XX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告诉我保险分红均是外甥的,可但是人寿保险单中约定了特殊情况下受益人是投保人,因为我无孩子,该情况下无人 可以取得钱。投保时外甥的签名是XX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指使我代签的,外甥没有授权委托,我可以要求返回保险费用么?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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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生效后依据相关规定,此种情形可以打人寿保险合同纠纷,需要准备相关的案件证据起诉,要是外甥不赞成可以打没有效力,建议您委托专业的处理合同纠纷的律师介入。
律师解答
此种情形可以去公司注册地的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诉讼,建议您委托专业的处理合同纠纷的律师介入。律师解答
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此种情形建议您起诉解决,要不然对方也不会主动把钱还钱给您,要视具体情况看,比较复杂,建议您委托专业的处理合同纠纷的律师介入。律师解答
合同纠纷,首先看属不属于专属管辖,不属于的话再看是否约定了管辖,若无,则由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您先看一下你们的合同是怎么约定的,确定一下管辖法院,比较复杂,建议您委托专业的处理合同纠纷的律师介入。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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