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监视居住可由人民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犯了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被带到公安局了取保后是不是就不用再进去了?
律师好,犯了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取保后是不是就不用再进去了?我老公是云南某乡的快递员,几个月前有一张基层人民法院的开庭通知书划分到他派发,为了得到效率,他直接确认签收,导致
我想求助一下律师,前阵子学习法律,遇到一个例题不太清楚,想请教一下,李某因涉嫌商检徇私舞弊罪被羁押在东城看守所,李某是国家出入境的检疫工作人员,其为了获取私利,在货品入境检
律师好,构成赌博罪被抓到公安局了会判处罚金吗?去年的时候我媳妇被当地民警扣走,说是构成赌博罪。了解到他组织了一个微信讨论群,在微信讨论群号召老乡在一款游戏程序进行斗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