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款项全部结清后,双方在10日内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据以办理房产权证等相关手续。 第四条房屋交付 甲方收到乙方付款五日内,将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付款,应当按照逾期金额每日支付千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30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第六条协议解除协议时相关事项的处理 1、因乙方逾期付款而导致甲方解除本协议,甲方只需书面通知乙方即可将本协议解除,而无需再经法律程序解决。 2、甲方于本协议解除后一个月内,将乙方已支付的购房款在扣除乙方应承担的的违约金(按总房价款的15%计算)及房屋折旧后,将剩余的款项返还给乙方。若乙方还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进行赔偿,甲方有权直接将损失在上述款项中扣除。 3、本协议解除后,乙方应将房屋立即交付甲方。若乙方已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在不损毁房屋的情况下能够拆除的,由乙方自行拆除,与房屋附着一体不宜拆除的归甲方无偿所有。 第七条其他约定 1、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2、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