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以来,某恐怖组织指挥该组织成员为实施暴力恐怖活动在广东、河南、甘肃等地进行暴力恐怖犯罪准备,并共同策划在昆明火车站进行暴力恐怖活动。 2014年2月27日,其中3人涉嫌偷越国境在云南省红河州沙甸被捕,拒不供述其组织成员将在昆明火车站实施暴力恐怖犯罪。 2014年3月1日晚,5名恐怖分子商定即日按原计划在昆明火车站实施暴力恐怖活动,五人遂携带作案工具,租车从沙甸到达昆明火车站。21时12分许,五人持刀,从火车站临时候车区开始,经站前广场、第二售票区、售票大厅、小件寄存处等地,打出暴恐旗帜,肆意砍杀无辜群众,致29人死亡,143人受伤,其中40人系重伤。因抗拒抓捕,1人被民警开枪击伤并抓获,其余四人被当场击毙。这就是昆明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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