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江西人,我是个法学生,想分析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及其罪名的情况。要是母亲是某托儿所的部门领导,该托儿所职工薛某是个幼教老师,薛某做事方式特别急,在组织小朋友唱歌时,对于不听话的小朋友,以打等方式虐待小朋友,让小朋友听话。某位小朋友爸爸发现自己孩子的不正常,向教育局副局长举报了该托儿所,除了职工薛某,母亲现在也被分局警察扣留了,当今关进看守所里。请问虐待被监护 看护人罪定义如何理解?母亲之前没有被警察抓过,当今阶段能申请取保候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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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咨询者您好,如果母亲被采取强制措施,你们只能委托律师会见,建议是委托北京著名刑事辩护律师取保候审为你母亲某提供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