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下律师,我2018年借了云某4646651,2020年5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判决云某还债,但是执行云某的财产期间才发现云某一分钱没有,不久之前我才知情云某借钱后2个月就调解离婚,北太平庄街道的房屋归前妻,我找到云某前妻她说这个是她爸妈出钱购买的,是婚姻关系存续期内赠给她一个人,我可以去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立案么?此种情况会怎么处理?十分感谢
律师解答
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此种情况可以立案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主张撤销云某与前妻的相关条款,比较复杂,建议您找北京合同纠纷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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