蹂躏罪,是指违背妇女意识,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制与妇女发生性交的做法,或者有意与不满14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做法。蹂躏(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胁迫或伤害等手段,逼迫被害人进行性做法的一种做法。在所有的国家,蹂躏做法都隶属犯罪做法。蹂躏罪的物证应该是犯罪嫌疑人留下的精斑、受害人的内裤,性交时犯罪嫌疑人留下的毛发或其他生物检材。暧昧短信只能做调情的证据,做蹂躏罪的证据必须有其他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才有效。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女方在家过几天,还跟着上街买衣服,走后报警说蹂躏,该要怎样办
如果自愿发生关系,不是蹂躏;否则,涉嫌蹂躏罪,能够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蹂躏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蹂躏妇女的,处三年
第236条【蹂躏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蹂躏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岁的幼女的,以蹂躏论,从重处罚。蹂躏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
你好啊律师,我叔叔10天前,在延庆的私家车上和小女朋友见面,他酒后正想和小女朋友发生性关系,小女朋友想走,我叔叔把对方上衣扯坏了,然后来个人,我叔叔就跑了。对方打派出所电话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