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补救程度不如行政补偿充分。国家赔偿法针对的损害限于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损害,而行政补偿没有这种限制。而且,对国家赔偿法规定范围之内的行政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国家也并非全部赔偿,而是限于最低限度的直接损失。国家赔偿法规定“计算标准”的作用之一是为了限制赔偿的数额。行政补偿采取补偿实际损失的原则,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合法行为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了多大的损害,国家就补偿多少。当然,行政补偿所针对的损害必须是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遭受特别的损害,而不是普遍的损害。从损害这一点来看,行政赔偿着眼于赔偿的最高数额,而行政补偿着眼于损害的特定性,没有数额的限制。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子女教育的差别待遇。非深圳户籍的子女在教育上也是二等公民。从幼儿园的学费到小学、中学都是议价,要交所谓的借读费,从数百元到数千元不等。在高考中,由于深圳户籍的学生参
(1)行为人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和目的,是为了顺利着手实施和完成犯罪。可见,预备犯的主观方面既有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又具有进而着手实行和完成犯罪的意图。但是后者尚
具体的行政赔偿要求。包括要求赔偿的方式(返还财产、恢复原状、给付赔偿金等方式)、支付赔偿金的具体金额、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等。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