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性执法,是法制实践中客观存在的一种现象,关于它的定义有褒贬各异的两种版本:其一是指执法主体对不同的管辖客体,刻意采取区别对待、有违执法公正的问题;其二是指国家根据情势变化,试图获得灵活性和实效性,而在执法上做出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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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决定的类型: (1)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2)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
及时原则。所谓及时,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尽快对复议案件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的决定,这一原则是对行政复议机关工作效率的要求。行政复议机关遵循及时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