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关于监视居住需要怎样理解,有什么相关规定

2023-03-2939 人看过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 法院移送管辖决定违法的相关规定是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

  • 土地转让交契税的相关规定是哪些?

    土地转让契税缴纳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

  • 乘车人下车开门导致第三人受伤谁负责,我国法律有些哪些相关规定

    责任保险的保障范围应当扩及到共同被保险人。在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时,负有损害赔偿责任的人即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应当成为被保险人。本案中,轿车系夫妻共同财产,也系在处理夫妻

  • 声明:该内容为结合法律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相关法律知识

    热门法律知识

    首页

    电话咨询 / ¥29

    20分钟内法律问题电话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