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只要保证劳动者每个月至少休息4天,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就可以了。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可以安排劳动者在周六、周日上班,然后在该周其他时间补休至少1天,这样是不用支付加班费的;如果不能安排补休的,按加班1天计算,该天的加班费按你正常工作时间的日薪2倍计算。劳动合同上约定的工资,不包括加班费。加班费是根据你考勤的加班情况另外计算。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1、采购人发出采购信息(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及采购文件; 2、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编制、递交初步应答文件; 3、采购人根据初步应答文件与所有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一轮或
资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员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在集体合同中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
法律规定加班必须是双方的自愿行为或者与劳动者协商后才行,所以,对于这种不自愿加班的概念必须有明确的认知,但司法实践中务工一方一般没有选择,主要看是否有加班薪酬,一般有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