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广东人,我与我丈夫2020年协议离婚的,离婚协议里写明苏家坨地区的房产归我丈夫,我丈夫给我1213218折价款,但我签的时没有关注苏家坨地区的房产市场价格,我感觉1213218太低了,我可不可以撤销这离婚协议?离婚协议里写明“可以向仲裁机构仲裁,也可以向大兴法院诉讼”,到哪里解决?我欲委托一个律师解决保护我的权益。
律师解答
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此种情形建议您交起诉书撤销解决,应该提供证据证明离婚协议符合撤销条件,建议您委托专业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律师。
律师解答
此种情形建议您积极交起诉书撤销,但是非常复杂,建议您委托专业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律师。律师解答
民法典生效后依据相关规定,此种情形可以起诉合同纠纷,您这案子违反了《仲裁法解释》第7条的规定,故仲裁协议无效;但是,可向某法院起诉的约定,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应认定有效。建议您委托专业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律师。律师解答
合同纠纷,首先看属不属于专属管辖,不属于的话再看是否约定了管辖,若无,则由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建议您委托专业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律师。律师解答
你好!案件咨询和委托可电话联络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根据《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的规定,可知交易型受贿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依仗其拥有的权力,利用其在职务上拥有的便利条件,而非法为他人谋取利益
本法第388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习近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谈到:“党员干部要通过研读优秀传统文化书籍,吸收前人在修身处事、治国理政等方面的智慧和经验,养浩然之气,塑高尚人格,不断提高人文素质和精神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