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社区: 本人XXXXX年生,系XXXX镇居民,1990年至2000年在XXX厂做工,2000年以后无固定职业。丈夫 XXX,XXX年生,X镇XX旱田人,无固定职业,目前在家务农,2008年11月5日家中老房毁于洪水、泥石流,现借住于村邻家。女儿许晴,现年8岁,就读于XX县民族小学三年级。 本人长期以来身患XXX病,四处求职无门,无固定收入,X手术后失败后需长期服药治疗,双方有4位老人需赡养,一家人全部费用靠丈夫务农和打工维持。2003年8月和2004年12月,本人和女儿分别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 本人和丈夫1999年结婚至今一直居无定所,为了生活,在县城四处奔波,租房居住,且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由于本人家庭生活的实际困难和无住房的实际情况,现申请政府廉租住房一套,望给予批准为盼! 申请人: XXX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1、交付定金的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即18周岁以下的人(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看待)。 2、出租
1、写一个告知函: 第一段:对方公司名称。 第二段:阐述事情经过,违约事件 第三段:违约责任及我方处理意见。 第四段:特此函告。 第五段:我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第六段:日期 第七段:函告
(一)大队法制员应自收到法制处回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知违法行为人。 (二)经审批同意予以从轻处理的,大队违法处理窗口应当及时按照《违法信息系统修改》相关规定报局事故处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