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长,审判员: 山东博论律师事务所接受赵XX女士的委托,指派本所郝兴利律师担任被告人赵xx的辩护人。律师接受委托后进行了阅卷,会见了被告人,并多次与被告人家属进行沟通,在此基础上,辩护人已基本了解案件事实,现提出如下辩护意见,恳请合议庭斟酌考虑: 辩护人对公诉方指控被告人构成故意伤害罪的犯罪事实持有异议。 本案中,公诉方指控被告人构成犯罪的主要证据有以下几个: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鉴定结论。辩护人认为: 一、被害人陈述事实不清。被害人对自己被打经过的描述如下: 在2008年询问笔录中:“赵XX的儿子朝我左脸打了一拳,又用巴掌打我左脸部靠近耳朵的地方。” 2009年12月20日的笔录中:“赵XX打了我左耳前一下,我没注意是打了一拳还是一耳光”。 2011年6月3日的笔录:“赵XX用拳朝我左脸打了两三拳,我接着就被打倒在地晕倒了。” 根据上述笔录,被害人是被拳头打的还是巴掌打的?打的部位是左脸还是左耳? 辩护人认为,被害人作为案发时的亲身经历者,其关于自己被打经过的陈述应当具有客观性、唯一性;而本案中被害人陈述事实不清,作为证实被告人打伤被害人的证据不够充分。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你好律师,请问假若因有价证券诈骗罪被逮,怎么处理?取保候审如何递交? (注:以上咨询情节均为普及法律知识所虚构,如有违法违规、侵权、不实等
我想咨询一下,我家人去年的时候,离开了乡下老家,到天津城里去上班,家人和他联系的也比较少,也不知道他具体是做什么的,几个月前,家属突然收到了拘留通知书,说他构成持有伪造的发票
我是北京人,请问要是说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抓,咋办?严重么?十分感谢 (注:以上咨询情节均为普及法律知识所虚构,如有违法违规、侵权、不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