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有工资吗?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3章第42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资经费由全体业主承担。工资经费可以由业主分摊,也可以从物业共有部分经营所得收益中列支。工作经费的收支情况,应当定期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接受业主监督。工作经费筹集、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业主大会决定。【2017年成立业主委员会条件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 由此可知,业主委员会委员没有薪金但是可以获得补贴或者补助,其经费来源应当由业主委员会提出建议,由业主共同决定或者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补助具体措施,不同的小区可以采取灵活的方式进行,可以一次性支付或者按月支付,也可以采取误工补贴的方式按照业主委员会委员为业主共同管理事项付出的时间支付。 二、业主委员会有哪些权利? 1、召开和主持业主大会; 2、修订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 3、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审议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及使用办法; 5、检查、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工作; 6、监督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负责物业维修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7、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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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可以首先,从业委会委员任职资格来说,欠缴物业费的业主不具备成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资格。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